关于开展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9-5 10:30:30
皖总协(2019)10号
各会员及有关单位:
为了贯彻落实《总会计师条例》、《安徽省会计管理条例》和财政部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(2010-2020年)》(财会〔2010〕19号)文件精神,加快推进我省会计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,全面提升总会计师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,建立安徽省总会计师后备人才库,省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工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以科学评价为核心,以提升总会计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目的,通过开展准总会计师(CFO)专业技能培训,进行相应专业资质认证,着力从高层次会计人员中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站位高、理论水平深、实践能力强、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才,纳入安徽省总会计师后备人才库,为各类经济组织科学选聘称职的总会计师提供专业支撑和制度保障。
二、凡是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及相关人员,包括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董秘或总会计师、首席财务官、财务总监、财务主管等均可报名参加。
三、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每年组织两次报名考试,分别为6月和11月,完成六门课程的学习考试。
四、参加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学习培训、考试评审合格后,颁发《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证书》,进行安徽省总会计师后备人才登记,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信息。
五、请各会员及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工作,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。
附: 1、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管理办法(试行)
2、安徽省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及入库实施方案
3、安徽总会计师(CFO)专业资质认证报名申请表
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(党委办)
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