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
党建字(2018)01号文
各专家委员会、地市工委等建立党支部的通知:
(2018年2月28日)
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;按照上级文件与党委要求,为规范本协会党组织的建设,强化本会改革治理机构和治理方式,根据本会党委“关于本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”(见本会网站党建文件)要求,本会各专家委(组)、专业委员会,各地市工委、秘书处(包括培训中心)于三月底以前完成建立党支部相关工作。
按上级文件要求,专委会主任为党员的应担任党支部书记;主任不是党员的请主任推荐一位党员副主任选举担任党支部书记。党支部建立后及时报本会党委批准备案。汇总后报上级党委。请各单位尽快做好建立党支部的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!
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党委
书记: 王永民
2018年3月1日